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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后驾车上路 被移送强制戒毒

来源:吉林视窗   日期:2016-02-26  


    新吉林网讯    戒毒期间继续复吸还将车开上了高速公路,没想到停在应急车道检查车辆时被警方查处。2月2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延吉大队办理一起强制戒毒案件。目前,涉案人王某已被移送延边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戒毒。

   当日15时许,延吉分局执勤交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台牌号为吉H的轻型厢式货车开着危险报警双闪灯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停车道上,高速交警立即前去查看情况。驾驶员王某见高速交警走过来,便称自己驾驶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晃动,所以停车检查。

   当高速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件时,驾驶员称自己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随后,高速交警要求王某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但王某神色慌张,一直转移话题,拒不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在交谈中,高速交警闻到了王某身上散发出的一种特殊味道,想起王某刚才种种的不正常反应,高速交警判断王某可能近期吸食过毒品。发现这一情况后,高速交警迅速将王某带回分局开展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经对尿液检验,显示其甲基苯丙胺(冰毒)呈阳性。

   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自己在2月19日吸食过冰毒。根据王某提供的身份信息,高速交警还查到在2015年7月王某因吸毒被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采取社区戒毒,因其吸毒,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注销,而被查获时王某依然在社区戒毒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速交警依法对王某无证驾驶和吸毒的违法行为处以合并拘留2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王某因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毒品,该大队依法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措施,目前,王某已被移送延边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戒毒。

  (延边新闻网 记者 于倩倩 编辑 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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