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视窗 日期:2016-01-25
新吉林网讯 根据《交通法》规定,桥上和双实线地方禁止掉头,而延吉市一出租车司机竟罔顾法规,为了“拉活”,在延吉市健康桥上随意掉头,该司机被处以100元罚款。
1月19日,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举报,一出租车在健康桥上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桥面时,另一方向的人行道上有市民想乘车,为了“拉活”,出租车随意在桥上掉头。而出租车司机的违法行为,被路过市民发现,用手机拍下了多张照片。
根据照片中显示的车牌号,交警找到了出租车司机,并向其说明了情况。该出租车司机承认了当天在桥面随意掉转车头的事实,在交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出租车司机前往河北中队缴纳罚款100元。
(延边新闻网 记者 徐蓉 编辑 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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