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视窗 日期:2016-01-18
新吉林网讯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颁布《关于表彰第三届国家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州民委(宗教局)荣登“光荣榜”,喜获“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近年来,州民委(宗教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委的指导下,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不断探索符合延边州情的民族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实施8大民族团结进步工程,持续开展6项活动,营造了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修订《延边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十二五”期间,为253家企业落实贴息总额超过10.5亿元,生产经销各类民族产品300多种,解决就业4.5万人,利税15.9亿元。开展“百千万”包保脱贫、党员进社区、连县帮乡驻村活动,争取资金100多万元,为包保村屯通自来水、修蓄水池及发展产业项目,帮助农户脱贫。我州成功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五连冠”,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州的前列。
(记者 高薇 编辑 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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