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视窗 日期:2016-02-25
新吉林网讯 在延吉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中,下列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本期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1.被执行人于胜(公民身份号码2224241975××××001X),执行标的额498235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1499号。
2.被执行人刘凤英(公民身份号码2224241945××××5120),执行标的额498235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1499号。
3.被执行人赵光洙(公民身份号码2224231965××××0310),执行标的额71737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1469号。
4.被执行人战学艳(公民身份号码2201821966××××6632),执行标的额1052800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1873号。
5.被执行人朱海元(公民身份号码2224011946××××1812),执行标的额25427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1275号。
6.被执行人金成镐(公民身份号码2224011963××××2532),执行标的额51264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4)延执字第18号。
7.被执行人崔今(公民身份号码2224011963××××2521),执行标的额51264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4)延执字第18号。
8.被执行人姜政彬(公民身份号码2224011957××××3116),执行标的额10000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97号。
9.被执行人崔七龙(公民身份号码2224051974××××1018),执行标的额122000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865号。
10.被执行人夏阳辉(公民身份号码2224011979××××2114),执行标的额68702.67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411号。
11.被执行人夏美娟(公民身份号码2224261980××××2620),执行标的额68702.67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411号。
12.被执行人刘志忠(公民身份号码2310841976××××2012),执行标的额68702.67元,法律文书编号为(2015)延执字第411号。
举报电话:0433-2586432
2016年2月23日
(延边新闻网 记者 徐蓉 编辑 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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