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视窗 日期:2016-02-24
新吉林网讯 记者从延吉市委财经办获悉,2015年,延吉居民消费价格走势平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较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低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与全州平均水平持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统计范围涵盖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8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2015年,延吉8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上升的有:食品类价格上涨0.7%,低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低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0%,低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低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衣着类价格上涨2.2%,低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低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9%,高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高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0.3%,低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低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价格上涨0.2%,低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低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上涨6.0%,高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5.3个百分点,高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价格下降的有: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4%,下降幅度低于当期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低于当期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
据分析,2015年,延吉物价水平相对稳定,涨幅基本保持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居民消费价格项目中上涨幅度超过2%的居住类、衣着类、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是影响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扬的主要因素。食品类价格、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价格、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等与全国、全省比较,有明显涨幅低的优势。居住类价格、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涨幅则高于当期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居住类价格的涨幅更是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分别超过5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成为全年涨幅最大的价格项目。
(延边新闻网 记者 田俊怡 编辑 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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